各類紓困補助收入 明年初免列單申報

2020-12-08

今年疫情衝擊產業,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今年許多部會都祭出紓困及振興方案,業者領到的各類紓困補助,不只依法可享免稅,補助收入也不必填報扣繳憑單,減輕扣繳單位明年初申報扣繳憑單的行政負擔。

官員指出,通常個人領到政府補助,可以適用《所得稅法》的免稅規定,但是營利事業就不一定了,許多政府來源收入屬於應稅性質,有些政策補助若是委由產業公協會發放,也可能會涉及扣繳規定,就算是不必扣繳稅款的補助,隔年1月還是要申報扣繳憑單,列為業外收入計稅。

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爆發,官員表示,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》第9-1條規定,因疫情影響而自政府領取的各類補貼、補助、津貼、獎勵及補償,都可以免納所得稅,因此不只個人領到補貼免稅,營利事業領取諸如安心旅遊補助、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,也都可歸為免稅範圍。

明年1月起,許多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必須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,官員指出,根據財政部最新函釋,營利事業收到來自紓困條例及相關法規的補助,皆可免於免列單申報。

(摘自經濟日報 /程士華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