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7旬婦賣11億元假發票 脫產欠稅不繳遭管收

2021-11-19

花蓮71歲周姓婦人自2000年起,開設十幾家虛設保險代理人公司,販售面額新台幣11億餘元的不實發票給保險公司,並收取發票面額約15至20%不法利益。更用668位人頭擔任幽靈員工及股東,欠稅及罰鍰3860萬元不繳,執行署花蓮分署依法向地方法院聲請獲准,將周女送至花蓮看守所管收3個月。

執行署花蓮分署指出,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查獲不法利益,依不同年度綜合所得稅併課罰鍰,本稅及罰鍰合計約3860萬元。

經花蓮分署與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合作追查後發現,周女在東窗事發後,於2007年火速將名下位於花蓮縣多棟透天厝、千坪農地,以及台北市中山區大樓等,合計市值逾億元的17筆不動產,贈與自己的母親、妹妹及子女,或賣給第三人,又將銀行存款2232萬餘元全數轉出或提領一空,拒絕繳納欠稅。

花蓮分署表示,周女向執行人員佯稱「沒錢繳稅,靠年金度日」,卻有錢私人放款,收取高額利息,甚至還到債務人家中凶狠討債,放款金額約372萬元。

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,周女仍不提出清償計畫,執行官以其顯有履行義務可能,故不履行,且隱匿、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事證明確,因此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,送至花蓮看守所執行管收3個月,但須繳還的金額不因管收而消失。

花蓮分署呼籲,民眾收到執行分署相關執行通知或命令後,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,如經濟狀況確實有困難、無法一次清償,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,以免財產被查封、拍賣,甚至遭拘提及管收。

(摘自